---呼和浩特市中院司法救助为弱者解困
近日,市民贾素芳与儿子杨文翔一同来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送上一面印着“全心为民 体贴弱者”的锦旗,向呼和浩特市中院工作人员表达最诚挚的感谢。这面锦旗的背后,是呼和浩特市中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为困难当事人开启司法救助绿色通道,让法治温度照亮弱势群体维权之路的暖心故事。
杨文翔出生于1972年,自幼患有大脑发育迟滞,经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定审理程序,裁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母亲贾素芳为法定监护人。2018年,杨文翔不幸被他人欺骗利用,在武川县信用社办理了贷款,由此卷入与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川支行的效率合同纠纷之中。武川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杨文翔不服判决结果,向呼和浩特市中院提起上诉,却面临着4500元案件受理费的难题。

杨文翔无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日常起居与生活开支全靠母亲贾素芳的微薄养老金维持,加之长期因病住院治疗,家庭经济状况十分窘迫,无力承担诉讼费用。为了保障其合法的诉讼权利,贾素芳聘请资深律师王胜久为杨文翔代书《减交诉讼费用申请书》,由杨文翔和贾素芳提交给呼和浩特市中院立案一庭,《减交诉讼费用申请书》附有残疾人证、法院民事裁定书、医疗费用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家庭生活极为困难。呼和浩特市中院立案一庭收到申请后,庭长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立即向院领导做了汇报。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杨文翔的家庭情况、残疾证明和经济困难材料进行了细致严格审查。经核实,杨文翔实为智力残疾人,属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弱势群体,其申请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条件,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为其办理了诉讼费减交手续,切实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不仅是解决群众诉讼难题的实际举措,更是彰显司法温度、弘扬法治精神的生动体现。呼和浩特市中院始终将“司法为民”融入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高度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畅通司法救助渠道,简化办理流程,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体现了呼和浩特市中院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原则。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更是一份责任。此次为杨文翔办理诉讼费减交一事,是呼和浩特市中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传递司法大爱的一个缩影。未来,呼和浩特市中院将继续坚守法治初心,厚植为民情怀,持续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弱势群体撑起司法“保护伞”,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司法温情浸润民心。(赵禄 王胜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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