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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五医院一患者离世引争议,患者去世30天后,主治医师才“变更”至涉事医院执业?家属质疑医院多项行为涉嫌违规。
发布时间:2026-07-06  阅读:310次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一患者离世引争议,医院被行政处罚1万元,信息未被公开,患者去世30天后,主治医师才“变更”至涉事医院执业?家属质疑医院多项行为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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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民吕女士反映,其父亲去年在石家庄市第五医院住院抢救后不幸离世(20251126),家属核查病历时发现,病历中出现了其他患者的信息,同时发现参与本次抢救的主治医师,其执业机构变更登记到该医院的时间是在患者离世一个月之后(20251226日),就此对该医师抢救期间的执业合规性提出质疑,此外家属还发现该院多项诊疗行为涉嫌违规。

针对家属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当地卫健部门进行核实。石家庄市裕华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局已于61日针对该院病历书写不规范的问题,作出警告并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家属反映的其他违规问题,该局副局长表示,卫健局是行政机关,判定不了医生在整个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判定医院有没有过错。

公开信息显示,石家庄市第五医院此前已多次违规被行政处罚。

202042日,该院未按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要求贮存医疗器械,被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6000元、并责令整改。2023814日,因使用的超过有效期的“5%葡萄糖注射液”,被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35000元。202395日,因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等不合格的药品(5%葡萄糖注射液)的行为,被石家庄市裕华区卫生健康局予以警告处罚。20241015日,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知情同意书未如实填写日期),被石家庄市裕华区卫生健康局警告并处罚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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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该院被警告并罚款一万元的处罚信息未对外公开。

针对处罚信息未公示的原因,该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对医疗机构处以一万元罚款属于较小数额罚款,依据《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轻微失信行为,原则上不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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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质疑医院多项行为涉嫌违规,称卫健部门未能全面调查所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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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主治医师执业机构变更审批日期,与患者治疗抢救时间相隔30天,相关医师在诊疗抢救期间的执业资格、诊疗行为是否合规,仍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河南经济报全媒体记者 石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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